刑事案件,内行找专业律师,外行找关系运作!
肖文彬:诈骗犯罪大要案辩护律师、广强所副主任暨诈骗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主任(专注于诈骗犯罪案件辩护十余年,手机号微信:13716737286)
——力求在诈骗犯罪案件辩护领域做到极致专业
01
前言
本人曾在《刑事案件中,为什么说“关系运作”不靠谱?》一文中指出,“关系运作”或许会在程序方面提供一些“小恩小惠”(即小便利),但在大是大非、涉及到案件实质性问题面前,若想让办案人员冒着“丢饭碗”甚至是“牢狱之灾”的风险,违法违规地为当事人作出无罪、罪轻、取保候审等有实质性价值的处理结果,“关系运作”是行不通的。
02
案例
据媒体报道,深圳“20亿村官”之子欲花钱捞父结果被骗2700万;陈某远为帮助广州市原市委书记万庆良逃避组织调查,被北京的一名复姓欧阳的骗子骗了5000万。这样的案例不绝于耳、不胜枚举。
03
外行找关系
看到这里,你还敢相信那些自称“有关系”“认识法院、检察院某某领导”的律师吗?所谓的“关系律师”,正是利用了家属信奉“关系运作”能把人捞出来的心理,一步步下套,一步步让你心甘情愿付钱。如果“关系运作”失败了,就会找各种理由推脱,告诉你每个案子都不同,你这个案子“难弄”。
就算成功了,那也不是关系运作的功劳,而是公安司法人员依法办事的结果,是办案人员在法律幅度范围内正常操作的结果。但是很多时候,刑事案件还是需要专业律师去发现、去辩护才能展示出对当事人有利的方方面面。因此,如果案件在法律前门走不通的话,关系后门更是死路一条,甚至关系运作常常给法律前门带来反作用。
在涉及到剥夺当事人生命、自由、财产、荣誉等重大权益的刑事案件,其有着非常严格的法律适用条件和严密的司法程序,在这些密不透风的适用条件和司法程序的限制之下,金钱运作、关系运作是无从下手、难以渗透的。正如网友所言:“公检法不是他家开的,就算是他家开的,旁边还有检察院与监察委在盯着呢!”
无数血淋淋的案例告诉我们,当亲友被抓,如果家属试图摒弃法律武器而进行“关系运作”,无异于自毁长城,授人以柄,因为很难回答一句简单的质疑:“没有问题为何要找关系?找关系反而印证你是有问题”。司法实践反复证明:里面的人不但出不来,外面的人很大可能因涉嫌行贿犯罪而栽进去。
04
结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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